Google流量分析用,不影響功能。
  • 板農新聞
  • 》菸酒宣導
  • 1.請購買標示完整清晰之菸酒品。
    2.酒之販賣,不得以自動販賣機、郵購、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。
    3.菸酒不可在網路販賣,違反者處1萬元以上罰鍰。
    4.自製酒品(自用成品+半成品)限100公升以內且不得營業使用。
    5.機場免稅商店購買菸酒只能自用不能販賣,違反者處3萬元以上罰鍰。
    6.酒精度7度以下酒品,依規定應標示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限。
    7.菸酒製造業者需向財政部申請許可,始得產製營業。
    8.刊載酒廣告,應標示「禁止酒駕」及「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」或其他警語之雙警語。
    9.販售料理酒品,宜擺放於調味用品區。
    10.選購酒品請認明優質酒類認證標誌 ,品質有保障。
    11.新北市政府檢舉私劣菸酒專線(02)8968-1890。
    12.消費者諮詢專線1950。
    13.請勿販賣菸酒給未滿18歲者。
    14.吸食走私菸品、白牌菸品,有礙身體健康。
    15.鼻菸、嚼菸及其他菸品(含加熱菸),禁止隨身攜帶入境,違反者 沒入並罰鍰。
    16.飲酒勿過量、禁止酒駕~新北政府財政局提醒您。
    17.酒後請找代駕 平安送到家~新北政府財政局提醒您。
    113年優質酒類認證
  • 22055 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29號
  • *
  • TEL: (02) 8965-6868
  • *
  • FAX:(02)2967-6868
  • *
  • 統一編號:331933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