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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》本會第一大樓保管箱暨門禁系統工程第三次公開招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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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板橋區農會 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4年4月10日
發文字號:板農(產管)字第1040001591號
附件:
主旨:辦理本會第一大樓保管箱暨門禁系統工程第三次公開招標。
依據:
一、農會財務處理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會104年1月23日第十七屆理事會第12次會議決議,新北市政府104.2.9.北府農輔字第1040211689號函核備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工程名稱:第一大樓保管箱暨門禁系統工程 (簡稱-B標)。
二、投標廠商資格:
(一)持有主管部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、公司執照、相關之同業公會出具投標比價證明書及,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(經稅捐機關核章及公庫蓋章之收據聯)
(二)其資本額應在新台幣伍佰萬元以上。(證照正本,附影本)。
(三)提供UL證明所報價之金庫門仍為UL認證之有效產品。
(四)於公告前一年內,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;且參加投標期間未受停業處分(或未自行停業)者,始得參加投標。
(五)曾承攬公、民營金融機構保管箱相關工程,持有承攬合約書或完工證明書文件者。(附影本)
三、領圖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104年 4月 20 日下午五時止,上班時間內向本會產業管理部洽購。(板橋區府中路29號三樓,聯絡電話:02-89656868分機392.394)
四、開標日期地點:民國104年 4月 21 日上午十時,本會第一大樓地下一樓會議室。
五、資格審查:開標當日同時辦理審查。
六、押標金:新臺幣柒拾伍萬元整。
七、圖說工本費:新臺幣貳佰元整。
八、其他,押標金限以台銀本票或行庫本票、支票繳納。得標廠商與本會辦妥本工程承攬契約後無息發還,或移充履約保證金,未得標廠商開標後當場發還。詳閱投標須知、補充規定、工程圖說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