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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》本會「浮洲辦事處室內裝修工程」招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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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板橋區農會 公告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2月10日
發文字號:板農(產管)字第 1010000466號
主旨:辦理本會「浮洲辦事處室內裝修工程」招標。
依據:一.農會財務處理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辦理。
二.本會第16屆理事會第27次臨時會(101,1,12)審議,新北市政府101.2.4北府農輔字第1011139299號函核備
公告事項:
一.工程名稱:本會浮洲辦事處室內裝修工程。
二.投標廠商資格,室內裝修業或工程公司應檢附下列資料:
1.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執照。
2.登記資本額:室內裝修業為300萬元(含)以上,工程公司資本額為500萬元(含)以上
3.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(經稅捐機關核章,及公庫蓋章之收據聯)。
4.於公告日前一年內,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。且參加投標期間未受停業處分(或未自行停業)者,始得參加投標。
5.曾承攬公、民營金融機購裝修相關工程,持有完工證明書文件者。(附影本)。
6.附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、水電甲級電匠證照。(證照正本,附影本)。
7.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證照、消防技師證照。(證照正本,附影本)。
三.領圖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101年2月20日下午五時止上班時間內向本會產管部洽購。(板橋區府中路29號三樓;聯絡電話:02-89656868)
四.開標日期地點:民國101年2月22日上午十時,本會第一大樓,地下一樓會議室。
五.資格審查:開標當日同時辦理審查。
六.押標金:新臺幣貳拾伍萬元正。
七.圖說工本費:新台幣貳仟元整
八.其他:押標金限以台銀本票或行庫本票、支票繳納。得標廠商與本會辦妥本工程承攬契約後無息發還,或移充履約保證金,未得標廠商開標後當場發還。詳閱投標須知、補充規定、工程圖說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