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會務股訊】本會會員子弟獎學金申請辦法已修改,自100年度起適用。
※申請日期:每年十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。
※本會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不得申請發給獎學金。
(一)入會未滿一年度者。(以入會年度為起算基期,如民國99年入會須於民國101年方可申請)。
(二)已遷離本會組織區域或曾遷離本會組織區域未重新辦理入會手續者。
(三)借款逾期或未繳息者。
(四) 申請前半年每月平均存款積數未達伍仟元者。(存款須開戶滿半年以上,且半年每個月平均積數到達伍仟元以上,但公所或縣政府列管之低收入戶,本會目前繳息正常貸款戶均不受此限)
※增加國中類組,分為三大類組:
一、國中組/175名
二、高中職【含五專1~3年級】組/165名
三、大專院校【大學、五專4~5年級、二(四)技、二(三)專】組/165名